耐材砌筑施工精細化管理的具體措施
1.組織措施建立以建設方、監理方、施工方的質量、技術、材料等部門為主的施工項目質量監督體系,明確分工職責和質量監督制度,落實施工質量控制責任。施工單位在職工中開展全面質量管理基礎知識教育,努力提高參建人員的質量意識,建立班組質量小組,實現質量目標管理。同時在砌筑施工中,大力推行持證上崗制度,非技工嚴禁砌磚,確保砌筑專業化。
2.技術措施
(1)建設方、監理方、施工方對材料廠家進行調研,確保業績及質量優良。
(2)編制施工質量計劃細則,完善施工質量控制標準,強化施工質量,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控制,把過去的“事后把關”變為”事先預防”,從而提高工程質量。
(3)建設方、監理方、施工方認真組織學習圖紙和規范,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圖紙會審,嚴格按圖紙和規范要求執行,并按國家《工業爐砌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進行驗收。
(4)工程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必須有材料證明和出廠合格證,并按規定批量抽樣試驗凡無出廠合格證和試驗報告的材料不得進入現場使用。
(5)所有隱蔽工程必須經建設方、質檢站、監理方、施工方質安員檢查合格。簽字確認后方可隱蔽進行下一工序施工。
(6)每天監督員、施工員、質安員進行班前交底。
(7)施工中對工序質量全面跟蹤,不漏檢、誤檢,防止偶然性和異常原因造成的損失。(8)所有技術資料及有關試驗資料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和整理,以確保交工時技術資料齊全。